过日子、受委屈与中国农村妇女的自杀行为

甘肃康乐县女子杨改兰的弑子后自杀的行为引发了巨大的讨论。一个农村女性为什么会有这样激烈而绝望的举动?为什么完全掐灭下一代生存的希望?为什么会在死前对前来劝解的祖母说“我要过我的去了,你过你的……把我逼得……你不理解,我不跟你说”?随着对于事件了解的深入,除了发现杨改兰家“三年没领低保”的经济状况,人们也开始关注到杨改兰家“丈夫倒插门祖母当家”的特殊家庭结构、祖母杨兰芳与孙女婿之间的矛盾。

从杨改兰跟祖母说的激烈“遗言”中,或许可以认为,弑子只是她完成自杀的一个部分——她再也受不了了,她要消灭她的小家庭,于是她在死前的一刻,她杀了她的下一代家人,跟上一代家人完全告别,终于把人伦、家庭都在脑后,这是一个农村妇女最极端形式的自杀。随着几天后她的丈夫服下农药,她的“自杀”真正宣告完成了。

在为这个女人、她的丈夫和四个孩子和这个家庭的悲惨命运叹息不已时,我们也许可以借由北大教授吴飞对于中国农村自杀现象的研究,关注到家庭结构、权力关系对于个人的影响。在著作《浮生取义》中,吴飞从研究家庭关系入手,将中国农村自杀的一种状况列为“私人领域的受委屈”,指出家庭不仅仅是充满爱与亲情、过日子的场所,还是一个权力游戏场所,“过日子既要处理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又要管理经济收支;在家庭中做人不仅要与亲人相互敬爱,而且要相互尊重、维护一定的权力平衡。恰恰因为是在家庭之中,政治不可避免地会和情感纠缠在一起,人们无法彻底按照一般的政治逻辑来处理亲人之间的各种交往和纠葛。”

在这本书中,吴飞分析了农村小伙萝生和少妇琼枝的自杀事件之后,得出结论——“在这一系列家庭权力游戏中,我们可以把委屈理解为权力游戏中的挫败;而自杀,就可以看做对这种委屈的一种报复或矫正手段。”

在缺乏调查的情况下,我们当然不能把杨改兰的自杀简单归入“委屈自杀”类型中,但是意识到“家庭权力斗争”对于个人尊严和“过日子”的伤害,也许是在关注这件惨案时需要注意到的重要方面。

自杀的原因:对于家庭委屈的反抗

 

 在理解了“过日子”和”做人”这对基本概念之后,我们可以回到具体的自杀问题了。我们在上文中已经看到,自杀往往是“委屈”这种不公导致的。

 

不过,真要谈到家庭政治,人们又往往觉得那不会是大事:“两口子过日子,能有多大的事呀?”“磕磕绊绊、吵吵闹闹是家常便饭,过去就过去了。”说家里的冲突不是什么大事,一方面是因为,谁的家里都很难避免大大小小的争吵,因此没什么大不了的;另一方面是因为,家里的争吵不是真正来自敌意,似乎总可以被相亲相爱的家庭生活抵消掉,甚至可能正是争吵,使家庭生活显得丰富多彩。比如夫妻之间的吵架,就常常很难和撒娇区分开来。因此,家庭中争吵的存在往往不被当成什么了不起的不幸,并不被认为是应该刻意避免的。

 

结合这看似矛盾的两方面,家庭生活应该是至关重要,又非常微妙的。要理解导致自杀的委屈,我们需要进一步理解家庭在中国文化中的位置。前面在强调家庭的重要性的时候,我几乎要以”神圣”这个词来形容它。一个正常的中国人即使不以国家为念,即使亵渎神明,也很难让他否定自己的祖宗和家庭。哪怕人们会对自己家中的生活方式或某个家庭成员不满,也很难从总体上否定属于自己的家。如果谁真的弃父母妻儿于不顾,变成彻底的浪荡子,那就和疯子、傻子差不多,在最普通人的眼里,也不会把他当正常人看待了。从这个意义上讲,家庭是一个神圣的概念。不过,家庭这种”神圣”的地方,和中西宗教中一般所谓的神圣概念都不同,因为它恰恰又是最可以包容坏事的地方。虽然很难有人不重视家庭,但人们大多不会以对待神明那样的戒慎恐惧来对待它,反而会把很多隐私藏在其中。很多不能登大雅之堂、无法公之于众的事情,都可以发生在家里,隐藏在家里。家庭这个最神圣的地方,又是最世俗的地方;而且,家庭的神圣性,往往就体现在它的世俗性上——正如孔子所说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不仅不会破坏家庭的神圣性,而且是家庭生活所要求的。我们还是按照日常生活中的理解,把家庭生活当做“过日子”和“做人”的核心场所,即:家庭是不能用外在的价值标准(如神圣、世俗、道德、法律)来衡量的,因为它本身就是最初的标准。一个有了美满家庭的人,既有了生活的主心骨,也有了基本的人格价值。他可以从家庭生活出发,来与外人交往,取得事业上的成功;反过来,事业上的成功,又应该通过进一步促进家庭生活而润泽生命与滋养人格。

 

由于家庭的这个核心地位,“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的态度虽看似姑息养奸,但其真实含义在于,它从基本的人情出发,而不在于家庭就要和法律对抗——如上所述,法律与国家,是不能作为家庭生活的衡量标准的。人情是使家庭得以证成生活与人格价值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而正是“情”这个核心含义,使家庭同时成为最“神圣”的和最“世俗”的:家庭之所以神圣,就在于要在家中培养温厚的情感;家庭之所以世俗,是因为这种情感应该是无所不包的。同样,仍然是这个核心含义,使家庭政治既至关重要,又不那么严格冷酷。即:正是因为家中有情,人们才会把最根本的生命与人格托付给家庭;也正是因为家中有情,再大的吵闹都应该被化解和抵消。

 

但家庭政治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情”并不是家庭中的唯一维度。仅仅依靠情感,并不能真正化解人和人之间必然存在的分歧和冲突。家庭生活虽然来自情,归于情,却不能依赖于情。家庭成员之间,必须依靠另外一套规则来过日子和做人。“过日子”既要处理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又要管理经济收支;在家庭中做人不仅要与亲人相互敬爱,而且要相互尊重、维护一定的权力平衡。这些方面,都是政治。既然是政治,当然会有公正与否的问题,于是就会有”委屈”问题的存在。

 

另一方面,恰恰因为是在家庭之中,政治不可避免地会和情感纠缠在一起,人们无法彻底按照一般的政治逻辑来处理亲人之间的各种交往和纠葛。这不仅是因为处理家事时很难避免情感的考虑,而且因为亲人之间的预期本来就和公共政治中的预期不同。我们可以通过另外的两个例子来看“委屈”这种不公到底有什么特殊之处。

 

萝生是一个21岁的小伙子。有一次,他的姥爷家没有人,他一个人进到了屋子里,还吃了里面放着的几根香蕉。谁知道,等老人回家后,竟然发现有800元钱不见了。他姥爷就觉得是萝生拿了那800元钱。萝生的父亲本来非常溺爱萝生,突然听说儿子偷了姥爷的钱,觉得很没面子,就狠狠训了萝生一顿。萝生觉得受了委屈,一气之下,跑到火车道那里,卧轨自杀了。

 

再如琼枝,是个刚结婚没两年的少妇,和丈夫非常恩爱,几乎从不吵嘴。在她的陪嫁中,有一台录音机。有一天家里失盗,录音机被小偷偷走了。琼枝当时就在家里,却没有看到小偷进来。琼枝的丈夫知道后,狠狠数落了琼枝一顿,责怪她看管不严。琼枝觉得非常委屈,因为丈夫从未这样对待过自己,于是一气之下,喝下一瓶农药死了。

 

在我调查过的自杀故事中,有相当多的是这类因为非常小的纠纷和吵嘴导致的悲剧。自杀发生之后,人们首先有两个反应。第一,死者一定是受了委屈。比如萝生,他的自杀这个结局就表明他一定没有偷钱。琼枝的情况会有所不同,因为这里没有什么错怪或误解,但丈夫的批评一定和她的预期有很大的距离。第二,人们又会觉得非常惋惜。这不仅仅是因为引发自杀的原因太小,而且因为,在这种"委屈"发生之前,这些家庭是过得很好的。本来萝生和他爸爸关系那么好,怎么就受不了一点批评呢?虽然萝生是被错怪了,但难道这就犯得着去死吗?而在琼枝的故事里,还不涉及这样的误解和错怪。琼枝明明在家里,录音机还失盗,她本来是难辞其咎的;如果说她受了什么委屈的话,就是因为丈夫说话太重了。仅仅因为一句重话,这对恩爱的夫妻就会闹到这样的下场吗?

 

如果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家庭之外,比如同事或朋友之间发生这样的错怪或是有点严厉的批评,当然也会算得上冤枉。不过,一般情况下,人们不会因此自杀。不仅不会因此自杀,而且如果谁真的因此而自杀了,人们不会认为死者是被冤枉了,反而可能怀疑他确实有错,甚至可能有比这更大的错,要不然怎么会畏罪自杀呢?冤枉和委屈的重要区别在于,像萝生这样的受委屈者一旦自杀,人们马上就知道,他一定没有偷钱;但反过来,如果一个有类似罪名的人在公共生活中自杀了,那人们往往会认为他不是清白的。比如,1996年九河乡的乡党委书记匡建雄因为迫于工作压力和权力斗争,上吊死了,人们就觉得非常奇怪。很多人猜测,他一定是犯下了什么难以启齿的错误,所以才畏罪自杀的。人们不大相信,他真的仅仅因为工作压力,就会去上吊。

 

由此可见,人们是以非常不同的逻辑来理解家庭生活与公共生活中的正义的。公安机关对待好朋和坠露的不同态度,只是一个例子而已。那么,这种不同究竟体现在什么地方呢?

 

如上所述,家庭生活首先是情感与政治的一种混合。一方面,家庭成员之间有相当密切的情感依赖;另一方面,家庭生活又是一种政治生活。而且这两方面不能相互分开。谁也不希望家庭成员之间以陌生人之间那样的模式相互交往,也不希望家庭像一个工作单位那样公事公办。于是,家庭中的正义总是以亲密关系为出发点。我们说的这种"亲密关系",并不一定只在关系好的家庭中才会存在,而是存在于所有家庭之中,是过日子所必需的,是使个体生命与家庭成员联结起来的相互依赖的关系。

 

我们可以把家庭中的正义分成两个层面来理解。

 

首先,是一种形式上的正义,即过日子的制度框架。家庭中要有一定的权力结构和各自的义务。父母应该爱护子女,子女应该孝敬父母;夫妻之间男主外,女主内。在这种权力结构之上,会有基本的相互尊重和平等关系,比如,夫妻之间要有一定的权力平衡,包括各自的相互尊重,也包括婆家和娘家各自的地位和力量;再比如,兄弟姊妹之间要平等相待,有大体相当的权利义务等。每个人在一个家庭中得到自己该得的一份,根据自己的角色生活,就可以把日子过下去。如果谁得不到这样公平的待遇,那就会遭受委屈。

 

其次,是在形式正义的基础上的公平交往,即把形式正义中相互尊重、彼此平等的原则贯彻到日常交往之中。在形式正义基本确立的家庭里,家庭成员之间应该按照既定的名分和原则,亲密、尊重、平等地相互交往。父当严,母当慈,子女当孝,兄弟之间当悌,夫妻之间当爱。不过,这一点要比形式正义复杂很多。因为每个家庭情况不同,人们对于如何把握公平交往的度有各自的理解。比如,一些父亲经常批评儿子,那么,批评就会被当做父子之间正常的关系;再如,夫妻之间如果本来就经常有小的冲突和摩擦,那么,彼此拌拌嘴也就不算什么大的问题了。但在萝生父子之间,父亲很少训斥儿子,一旦训斥,就会被当成难以承受的委屈;在琼枝夫妻之间,因为本来极为恩爱,丈夫指责两句,就是意料之外的。

 

那些因为琐碎小事引起的自杀,大多是因为这种公平交往受到了威胁。可见,家庭政治中的委屈,常常并不在于一般的正义或公平原则受到了挑战,而是指所依赖和预期的某种相互关系没有达到。在此,所谓的公平,就是一种亲密和尊重的关系。归根结底,如果不从亲密关系出发,并以亲密关系为目的,家庭中的政治是没有意义的。

 

不过,情感和政治毕竟是两回事,会遵循不同的规律。二者虽然在起点和终点上合一了,我们还是不能把它们混为一谈。家庭中最重要的亲密关系,为家庭政治提供了基本前提和最终目的,但并不能代替政治本身。我们可以说,萝生父子的关系本来是一种溺爱式的亲密,在萝生看来,仍然要维持这种亲密;但因为没能达到这种亲密关系,所以他自杀了。琼枝夫妇之间是一种如胶似漆的亲密,琼枝也希望达到这种亲密,但因为这种关系被破坏了,所以自杀而死。“委屈”,其实就来自情感与家庭政治之间的张力,在于家庭政治以情感为出发点和目的,却不可能完全按照情感的逻辑发展。

 

情感与政治之间的这对基本张力,成为家庭政治区别于公共政治的关键。以现代官僚体制为基本特征的公共政治既不从亲密关系出发,也不以亲密关系为目的,而是自始至终都按照政治的逻辑运行。公共领域中的冤枉,就是纯粹政治意义上的不公,是一般的分配正义或交往正义受到的挑战。如果在公共领域中爆发政治斗争,其最终目的是击败敌人,保存自己。

 

因为其出发点和目的都是亲密关系,严格说来,家庭政治中并不存在真正的敌人,或者说,这种特殊的政治应该永远不以消灭敌人、保存自己为原则。哪怕在某个具体场景下战胜对方,也是为了维护一种形态的亲密关系,是为了一家子按照自己希望的方式过日子。如果真的像公共政治中那样彻底消灭了对方的有生力量,结果也不可能给自己带来好处。

 

由此,我们为了讨论的方便,可以把家庭政治理解为一系列的权力游戏。“权力游戏”的概念,受到了黄光国先生的影响,但又与他不尽相同。这样的权力游戏起于亲密关系,终于亲密关系,所以并不是你死我活的权力”斗争”。不过,其中毕竟还是有政治斗争的一些基本特点,我们可以从这几个方面来理解:

 

 一、围绕家庭生活中的某个事件,人们都希望自己有更大的发言权,或至少得到更多的尊重。权力游戏是就此展开的角逐。共同过好日子仍然是最终的目的,但在过日子中发挥更大的权力,也可以成为一个次要的目的。

 

二、虽说权力游戏的最终目的是维护一种亲密关系,但权力关系同样会渗到对这种亲密关系的理解当中。比如,一方如果得不到所预期的尊重和对待,也会认为自己应有的权力受到了侵害。委屈,既可以理解为没有达到预期的亲密关系,也可以理解为没有达到预期的尊严和权力。

 

三、虽然是权力游戏,但这游戏并不是玩过就完了,而是一场游戏有可能带来道德资本的重新分配,从而影响到以后的游戏。因此,家庭政治常常是环环相扣的一系列权力游戏。

 

四、基于这样的权力游戏,我们可以把家庭政治中的形式正义理解为常态的权力平衡。而交往中的正义,就是一场又一场的权力游戏。通过家庭政治达到家庭中的公平和正义的过程,就是不断维护这种权力平衡的过程。家庭政治是一种动态的权力平衡。

 

五、由于全家的利益是公认的目的,在这样的权力游戏中,决定胜负的不仅是力量高低,而且是道德资本。“道德资本”指的是一个家庭中被公认为对全家有益的言行或地位。这种资本会使人在权力游戏中取得上风;而一场权力游戏的结果,又会为下一场权力游戏准备道德资本。

 

在这一系列权力游戏中,我们就可以把委屈理解为权力游戏中的挫败;而自杀,就可以看做对这种委屈的一种报复或矫正手段。萝生受了委屈,但又无法辩明自己的清白,就是在与父亲的权力游戏中失败了。他为了纠正这一失败,就去卧轨自杀。虽然他已经死了,但父母都会马上明白,他一定没有偷钱,先前是委屈了他,于是他在新的一轮权力游戏中又扳了回来。琼枝的故事和萝生有些不同,因为她没有什么可以辩白的。但是,在她自杀之后,她的丈夫会后悔不该对她那么粗暴,也算是琼枝的一种报复。自杀的人常常会说:“看我死了你们怎么办,”“我死了你就后悔了。”在他们期待的结果无法得到的时候,萝生和琼枝会采取极端的方式,以期在家庭中得到更多的尊重和权力。他们虽然明明知道家庭政治的目的是亲密关系,而不是敌对关系,却忘记了,如果自己死了,这种胜利是没有价值的。

 

如果仅仅把家庭生活理解为权力之争,我们不能说萝生和琼枝的自杀是完全无意义的;而人们之所以为他们惋惜,根本是在于,他们把家庭中的权力游戏当成了真正的权力斗争,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来赢得胜利,把权力游戏中的胜利看得比过日子本身还重要。

 

谈到这里,我们就涉及自杀研究中经常碰到的一个问题:如何看待自杀未遂与自杀成功之间的关系?萝生和琼枝都没有精心计划自己的死,而是在吵架吵到一定程度的时候,突然想到要自杀。如果他们被及时救过来了,他们的目的还是能够达到,就真的赢了那场权力游戏。于是,有些人会认为,他们的自杀,其实只是做做样子,不是真的为了死;只是因为一些偶然因素,他们没能被救过来。因此,他们的死就被说成“失败的自杀未遂”。这样的说法并不是没有道理。但传统自杀学对自杀与自杀未遂的区分,是基于对人性与生命相当不同的理解之上的。我们不能简单地把中国这些自杀当成失败了的自杀未遂。我问起有些没有死成的人,他们是否真的想死,很多人的说法颇有些矛盾:“那么多人在呢,反正死不了,所以我就喝了药。”可是,要是真死成了呢?“死了也就死了,豁出去了。”“豁出去”是这些人以死相拼的主要动机。他们既不是死志已定,也不是根本不想死,而是介于两者之间,救过来当然更好,但死了也无所谓。“豁出去”,就是把性命当筹码拼一把,如果赢了,就在家庭政治中占了一次上风;如果输了,毕竟证明了自己的清白。

自杀的心理:赌气、丢面子、想不开

 

在西方观念中,自杀常常是绝望和自我否定导致的,而绝望又是抑郁症的一个主要特征。我并不否认,在中国同样存在以绝望和自我否定为主要特征的抑郁症患者,而且这些患者有可能选择自杀。特别是在学生当中,这样的自杀者越来越多。但从总体上来看,这只占很小的一部分;而且即使在这些人当中,也有相当多的自杀的最终原因不是疾病。农村中的大部分自杀现象,更是以争取正义为主要目的。而对于他们自杀的心理过程,我们最好不要用精神医学的概念来生搬硬套。

 

对于他们认为属于自杀者的人们,当地农民有一些日常概念来描述他们的心理状态。其中最重要的有三个:赌气、丢人、想不开。本书的第三部分,将集中分析这三个概念。

 

赌气确实是一种任性、轻率的做法,但又会被当做勇敢、有骨气的表现。有人评价说:“只有刚强的人才会赌气自杀呢,软骨头说什么也不会这么赌气,就是受了再多的窝囊,他也愿意活着”。要理解因为赌气导致的自杀,我们必须回到人格的概念。

 

我们前面谈到,一个完整意义上的人,是成年、有自己的家庭、受到尊重、在人群中享有相当地位的个体。而这里所说的刚强的人,就是指尤其看重自己的人格、希望得到别人尊重的人。“软骨头”就是不看重自己的人格,随便别人怎么欺负和作践的人。疯子和傻子这些不被当正常人看的社会弃民,是因为外在的缺陷,使别人可以随便欺负和嘲弄;“软骨头”则是因为自己不尊重自己,而导致别人也不把他当正常人看待。方林的故事非常集中地体现了人格概念的这几层含义。方林家里穷,没钱娶媳妇,作为光棍,本来就有些低人一等。他唯恐妹妹因为出自这样的家庭而受欺负,于是极力以其他的方式弥补。在妹妹与丈夫吵架的时候,方林和父亲一起去助阵,以显示娘家这边不容她受欺负。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他叫妹妹要体现出自己的尊严,不可轻易屈服。在这些努力都失败了的时候,方林觉得自己和自己的整个家庭都受到了侮辱,于是赌气自杀。

 

赌气的概念帮助我们看到,所谓的委屈感的背后,往往是人格价值的受挫。在这个故事中,严格说来,方林并没有遭受什么委屈。无论他的妹夫还是妹妹,都没有故意伤害他,但他之所以要以死相争,是因为他觉得自己乃至全家的人格受到了莫大的羞辱。之所以很多人因为小小一点争执就赌气自杀,乃是在于,委屈背后的人格价值感比造成委屈的原因更重要。一件一般认为不会造成很大不公的事,在一些人看来就是天大的不公,是因为这些事情触动了他们对人格价值的敏感。而在家庭政治中,之所以很多琐事会导致自杀,就是因为人们更看重家庭生活中的人格。

 

因此,自杀所体现出的正义问题,根本上是个人格问题。人们孜孜以求的“义”,指的就是,每个人的人格得到充分实现,有尊严、有乐趣、有劲头地过日子。

 

 “丢人”和“丢面子”同样涉及的是人格价值。面子的概念,在中外学者之中都有很丰富的讨论。但笔者很少见到对"丢人"的相关分析。除了胡先缙简略提到了"丢人"的概念外,多数学者没有分析它。“丢人”“丢面子”、“丢脸”的另外一种说法,而且在笔者看来,它更深地揭示了面子观念背后对“人”的理解。面子仍然是人格的一种反映。丢面子的实质,就是丧失人格,使自己失去本应享有的尊重。丢人可以是因为自己的不当行为导致的人格丧失,也可以是别人的言行导致的侮辱。我们之前谈到的卜居,就是因为红卫兵给了他很多侮辱人格的惩罚,所以觉得别人可能不把他当正常人看了,因而才有了上吊的想法。后来他发现自己的人格还在,即别人还把他当成一个人物,热情地招呼他,他就放弃了自杀的念头。同样,方林也觉得妹妹的行为丢了方家本来就不怎么强的尊严,所以才喝农药自杀。而谈到的石兰婆婆,则因为做人做得不好,得不到儿女的尊重,总是办一些丢人的事。人们说:“好面的人容易赌气自杀。”“要强的人最爱自杀。”其中的含义,与说“刚强的人爱赌气”,含义非常接近。刚强的人,同时也是珍视自己的人格的人,也往往就是好面子的人。完全没脸的人,就是行尸走肉,算不上一个值得尊重的人。

 

我要考察的最后一个概念,是“想不开“。“想不开”是人们对自杀的心理原因最常见的说法。如果说,“赌气”和“丢人”都从正面解释了自杀与人格观念之间的联系,“想不开”则从反面批评了自杀者究竟在什么方面不符合做人与过日子的智慧。自杀者在面对危害其人格的负面事件的时候,可能出于维护自己的尊严和骨气,以死相拼;但在微妙的家庭生活和人格完善的过程中,这被当成了想不开的不智之举。从过日子的角度来说,与家里人赌气任性,害了自己也害了全家,哪怕赢得了空洞的尊重,其实谁也过不上幸福的日子;从做人的角度看,自杀者逞一时意气,在死后并不能成就更完美的人格。“想得开”,就是彻底了悟了过日子的道理,懂得只有理性地处理家庭冲突,按照礼仪整合家庭关系,使全家人不仅公正,而且和睦、喜乐、充满干劲地维护和发展共同的家庭,才能最终成就自己的人格价值。

 

过日子与做人,代表了中国人基本生存状态的两个方面。二者都涉及一个“义”的问题。在家庭生活中,使谁也不受委屈,每个人各得其所,就是正义的;对每个人而言,张扬人格,做一个有尊严的人,就是“义”。自杀是对家庭生活中的委屈的反抗,也是对人格价值的张扬,因此其核心是“义”。不过,自杀这种极端行为是不是真的能赢回正义与尊严呢?将赌气、丢人、想不开三个方面联系起来,我们可以更全面地看到,自杀行为的问题主要不在于它是病态的,而在于,它并不是赢得正义的应有之道。虽然这三者在一定程度上都可能导致抑郁症的症状,我们却不能仅仅在病床上埋葬那些自杀者的灵魂,而要在通向正义与幸福的道路上去祭奠他们,才能帮助人们同时看清楚这条道路上的陷阱与希望。

(以上书摘选自吴飞《浮生取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